湘西自治州民族广播电视大学章程
日期:2018年07月11日 来源:
第五十四条 学校按照“统一规划、共同平台、资源共享”的原则,实行全州办学系统的一体化运作。
第五十五条 学校统筹规划全州办学系统的建设和发展,系统办学秉持共同的使命、战略目标、发展任务、质量标准和价值追求,遵循相对统一的基本制度和政策。并探索建立跨区域的相关教学、科研组织,降低办学成本,提升教学、科研、管理水平和质量。
第五十六条 学校依托互联网,搭建连接总部、学院、分院和学习中心的校园网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集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于一体,能够满足教学、科研、服务和学分认证需要的公共服务平台。总部、学院、分院和学习中心统一使用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教学、管理与服务。
第五十七条 学校推进优质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根据条件和需要自建优质学习资源,支持网络课程学习资源共建和基于网络的专业课程教学团队、科研团队共建。并探索市场化的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向社会开放数字化学习资源。
第五十八条 学校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授权建立学分银行,为学习者建立个人终身学习档案,提供学习跟踪记录服务和学分认证、转换与存取服务。制定学分认证、转换与累积的系列标准和规范,对学习者的正规与非正规课程学习成果进行认证,实现学历继续教育与非学历继续教育之间的学分互认与转换,促进不同类型不同层次教育的沟通与衔接。学习者学分累积到一定程度,可以申请获取相应的课程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者相应层次的学历证书。
第五十九条 学校适应学习者的实际需要,实行弹性学习和学分制度,建立健全导学、督学和助学机制,切实解决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支持学习者随时随地学习。
第六十条 学校鼓励学习者“自主、灵活、方便”地通过面授和远程方式接受学历教育,以及进行职业培训和文化休闲类的学习。实行以过程性评价为主,终结性评价与社会及用人单位评价相配合的学习评价。并以数字化试题库为依托,支持随学随考,为学习者提供方便、快捷的个性化学习评价服务。
第六十一条 学校以“专兼结合、以兼为主、动态开放”为原则,建设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教师队伍,高水平、专业化的管理队伍、远程学习支持队伍和技术队伍。科学编制岗位及其职能标准,健全团队协作机制、绩效评价与激励机制,不断提高队伍的职业能力和业务素质。
第六十二条 学校积极争取各种社会力量的支持和参与学校办学,在平等、互惠、共赢的基础上,加强与普通高校、相关教育机构、行业、企业的合作办学,探索合作办学新模式,整合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提升办学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开发特色教育培训资源,形成特色教育培训品牌。
第六十三条 学校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与湖南开放大学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作与交流,通过基于互联网的教学平台开展招生和远程教育服务项目。
第六十四条 学校合理规划系统办学的结构分布和权益关系,构建成本分摊、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共赢模式,根据系统内投入情况和管理服务水平,确定学校、工作站之间合理的利益分配关系。
第六十五条 学校建立健全教育教学检查、督导、评估制度,建立行之有效的系统办学评优、表彰等激励机制和准入、处罚、退出等约束机制,扶持学院、分院和学习中心的发展,促进系统的和谐和可持续发展。
第四章 运行机制